芜湖光华学校

教育部:抵制有偿家教

    近日,教育部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。“新规”从原来的8条改为6条,在保留原来内容的基础上,增加了“抵制有偿家教”,新增的还有“保护学生安全”、“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唯一标准”等内容。

上海语文特级教师于漪表示,“将反对有偿家教列入师德‘新规’非常必要”。她说,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,有偿家教逐渐成了商业意识在教育领域中的突出反映,是近年来冒出的现象,异化了原本纯洁的师生关系,师德“新规”将“抵制有偿家教”列入其中,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师德规范。

有50多年从教经历的于漪坦言:在我的从教生涯中,从来没做过有偿家教,教师的功夫应放在课堂上,“我赞同教师对一些基础稍差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,但如果老师一双眼睛盯在学生身上欲通过有偿家教牟利,则值得好好反省。”

催生有偿家教的三大原因

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所副所长杨小微表示,催生有偿家教的原因主要有三:

最根本的决定性因素是市场的需求。升学与分数挂钩,所谓“分数是硬道理”,在分数挂帅的考核环境下,为了让孩子能在有限时间内“赢得”更多分数,家长不惜将孩子赶上“家教快车”。望子成龙的家长盲目从众心理和攀比心态助长了有偿家教的泛滥。

教师作为一个社会经济人在经济利益驱动下,会在家教领域最大化地赚得经济利益,少则数千多则数万元的收入对教师来说颇具吸引力。有些老师故意以“课上不好好教,课后到家里补”为饵,吸引学生参与“有偿家教”。

虽然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有悖师德规范,但一定程度上讲,教师和学生都是有偿家教的受益者,对提升学校和地区的升学率来说有好处,所以主管部门“睁只眼、闭只眼”、禁令发布“雷声大、雨点小”。

今年升入卢湾区五爱中学的高一学生李悦(化名)告诉记者,初三那年,她的物理和化学是“短腿”科目,为了顺利过“中考关”,她找了一名教师做家教,8名学生同时补课两小时,每人缴费50元。

有偿家教的收费弹性较大,一堂课少则数十元,多则数百元,甚至上千元。李悦透露,50元算是最低标准,她班里一个同学要求“一对一”补课,一堂两小时的补习课费用高达800元。

李悦说:“她三个月补习下来果然见效,物理、化学每门功课在中考时提高了10分-20分。”

家长倪琳说,“请有偿家教是不得已而为之”,她特别希望能让孩子多留点时间开展一些课余活动,但现实在于所有孩子都在补课,如果自己孩子不补“感觉很亏”;其次,一个班级几十个学生学习层次不在同一水平,教师为了照顾大多数学生的学习进度,讲课深度会做一定控制,这样一来担心孩子在课堂内“吃不饱”,不得不在课外寻求补习。

济南一位中学生的妈妈告诉记者,孩子课余时间跟着任课老师补习功课,老师收取一定费用。作为家长,为了让孩子学习好,只能“一个愿打,一个愿挨”。

明令禁止,收效甚微

记者调查得知,有偿家教像“牛皮癣”一样难以根治,原因是这块“牛皮癣”颇受学生和家长青睐。不仅差生补习,优等生甚至尖子生也补习,只是补习的需求和目标不同而已。

于漪认为:让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不仅违背基本师德规范,更是将师生关系引入货币化、功利化歧途,“必须叫停”。

一位教育工作者说,为什么现在很多老师和学生间感情不深?这不单纯是学生的问题,有的老师也存在功利心。“老师只有端正了教育思想,以育人为先,才能发自内心地爱每一个学生。教师的思想情操、职业道德比任何职业都重要。”

遏制有偿家教,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频频发力。

2005年,上海市教委就规定“凡进行过有偿家教的教师无缘晋升特级教师”;每年寒暑假,上海将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明令禁止的条目公开宣布,但收效甚微。

南京市为了整顿有偿家教市场,连续多年将“禁止有偿家教”写入新教师聘用合同,甚至出台了南京市有偿家教管理意见,规定凡试点学校的教师从事有偿家教须经学校批准、登记备案,并到税务机关报税。然而,这一规定执行下来,很少有教师到学校申请从事家教,真正去登记纳税的教师几乎没有。

“改革‘唯分数论’的教育考核体制、培育成熟的教育培训市场、再配以强有力的监督机制,如此内、外相结合治理,有偿家教才有可能‘药到病除’。”杨小微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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